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细则》(豫人社工考【20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8-x%
一、确定合格人员的基本原则 Tsa]SN14
确定合格人员的原则是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对各科考核成绩均达到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参考人员,根据考核合格率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员。 [p`5$\e
二、确定合格人员的具体规则 y5m2u8+
(一)根据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需要和当年考核成绩整体情况,确定各等级合格率和单科最低分数线。 eJHh }
(二)单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且考核总成绩高于或等于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为考核合格。单科成绩低于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单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但考核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为考核不合格。 Q^rR }Ws
(三)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考核合格率,以参考人员数为基数,确定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的拟合格人数(M)。确定拟合格人数时出现非整数的,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D5?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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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各科成绩均达到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数(N)。 BU/A\4xQ,Y
(五)对同考点同工种同等级的拟合格人数(M)与各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数(N)进行比较,确定相应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员。 NBc^(F"
1.各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为零,则所有人员全部不合格。 &EQhk9j
2.各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拟合格人数(N≤M),则所有各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合格。 V1V0T ,
3.各科成绩均达到相应单科最低分数线的人数大于拟合格人数(N>M),则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序在前M名之前(含M)的人员,确定为合格,第M名合格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即为所在考点、工种和等级的合格分数线;排序在第M+1名及其以后的人员,确定为不合格。 Q,xL8i
M,
(六)因单科最低分数线、确定合格人数时四舍五入等非人为因素,导致实际考核合格率与省规定合格率不一致的,以实际考核合格率为准。 3 J04 $cD
三、本规则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省工考中心负责解释。 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