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休妻必须满足这七条规定,还有三条规定成为女人的保护伞

作者:云烟 2017-04-17 23:17
看过很多古装剧,古代很多无德男子发迹后踹开糟糠之妻,另娶新欢,而且还要下休书,一纸休书把妻子赶出家门。中国古代男子真的可以随随便便休掉妻子吗?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男尊女卑,离婚权赋予给了男方,丈夫有出妻之权,而妻子不得离夫。女子被视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但丈夫要休掉妻子,必须遵从礼制和律典规定的构成丈夫休妻的正当理由,理由有七条,名“七出”。《大戴礼记》也称之“七去”。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选自《唐律疏议》)不顺父母,指的是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出嫁之后男方的父母比女方的父母更重要,违背孝道为“逆德”。无子,古代非常重视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妻子生不出子女便为“绝世”,使这段婚姻失去意义。淫,妻子出轨与其他男子存在不正当关系,理由为“乱族”,造成家族血脉混乱,是大逆不道之事。妒,妻子非常妒忌,妻子凶悍造成家庭不和,有损家庭稳定。有恶疾,妻子患有非常严重的病,没有能力一起扶持家庭。口多言,妻子非常爱说别人闲话,背后嚼舌根子,喜欢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这种女人容易引发矛盾,可以休掉。盗窃,偷东西,手不干净,“反义”。

这七条规定从整体内容上看多是站在家庭或者家族稳定方面来考虑的,而且是为丈夫考虑居多,因此不得不说这对妻子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这七条规定却能够使女性最低限度得免受被丈夫随意抛弃的命运。
除了这七条休妻规定,妻子也有三个理由免受休掉的命运。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有所取无所归”指双方结婚时家庭圆满,父母健在,但是休妻时已经父母双亡,被休后会无家可归。“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陪着丈夫一起为去世父母守孝三年,这种情况下,不会被休掉。“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之前家境贫穷,娶妻之后变得富贵,这时候不能忘了自己的妻子,也不能休掉。

虽然规定了这么多,七出三不去,但是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之下,女子并没有“休夫”的权利,《白虎通》有言:“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明清律法也规定,夫有出妻之法,而无妻弃夫之理。在古代,女人被看作是地,而男人是女人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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