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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营东城义务教育报名入口https://www.dyjc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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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营东城义务教育报名入口https://www.dyjcjy.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08-01 08:00:00 —— 2018-08-06 20:00:00孩子凭身份证号码申请学位,如未按规定到学校注册,视为自愿放弃所 安排学位[font=&quot]。根据《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对2018年东城部分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font=&quot]一、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font=&quot]2018年继续使用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http://www.dyjy.gov.cn)链接“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入学时间和程序为:[font=&quot](一)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font=&quot](二)网上报名(8月1日-12日)。[font=&quot]网上填报,8月1日-6日。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6日20:00。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font=&quot]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font=&quot]信息反馈,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font=&quot](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未登录“平台”登记信息或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font=&quot](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9日)。由主管教育部门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学校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font=&quot](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20日)。主管教育部门对所属各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各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font=&quot](六)公示(8月21日)。主管教育部门向所属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各学校予以公示。[font=&quot](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font=&quot](八)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font=&quot]二、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font=&quot](一)常住居民子女[font=&quot]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2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font=&quot]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font=&quot](二)非常住居民子女[font=&quot]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font=&quot]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font=&quot]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font=&quot](三)材料审核要求[font=&quot]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font=&quot]2.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font=&quot]3.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2票原件和复印件。在东城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东城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font=&quot]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主管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font=&quot]5.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font=&quot]三、学校招生服务区划分[font=&quot]根据东营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对所属学校招生服务区的意见,结合东城人口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2018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划分如下(具体分区图见附件3):[font=&quot](一)小学[font=&quot]市实验小学:东二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海河小学: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春晖小学: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育才学校小学部:东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晨阳学校小学部:东三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科达小学: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丽景小学: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英才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胜康学校(暂用)小学部: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小学部: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八分场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锦华小学:东一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锦苑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胜东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运输小学:东二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二)初中[font=&quot]市实验中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育才学校初中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市晨阳学校初中部:胶州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胜康学校(暂用)初中部: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初中部: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和东一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及锦华小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胜利四中教育集团锦华中学校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锦华小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区)和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font=&quot](三)东城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font=&quot]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八分场小学或者东营区胜康学校(暂用)就读。[font=&quot]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就读。[font=&quot]沂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或者东营区科达小学就读。[font=&quot]胶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原属市晨阳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font=&quot]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或者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就读。[font=&quot]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区胜康学校(暂用)或者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就读。[font=&quot]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或者胜利四中教育集团锦华中学校区就读。[font=&quot]高速公路管理处(东青小区)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英才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育才学校。[font=&quot]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海河小学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font=&quot]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font=&quot]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font=&quot]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或者市实验中学就读。[font=&quot]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原审批机关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font=&quot]四、工作要求[font=&quot](一)加强班额控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小学45人,中学50人)设置班额。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其中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入学登记使用的居住证明标注的时间排序。[font=&quot](二)切实加强“平台”管理。今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操作更简单、便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要选择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平台”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要切实保障“平台”信息安全,除登记入学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平台”信息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主管教育部门要做好“平台”管理使用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程序,保障“平台”运行安全稳定。[font=&quot](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工作。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得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font=&quot](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主管教育部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将该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由需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家长阅读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回执”单由幼儿园或小学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连同“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7月10日前,主管教育部门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font=&quot](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要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现场报名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各学校要加强与学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主管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学校认真执行招生工作要求,对违犯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和工作人员严肃处理。市教育局将根据入学材料核查或群众举报督查的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font=&quot](六)其他有关要求,按照《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只看该作者 安逸沙发  发表于: 2018-07-27
一、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2p&$bf t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教育部“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工作要求,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要求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他们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Onq^|r's&  
学校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不能通过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既包括不能组织统一笔试选拔学生也包括不能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变相考试方式来选拔学生,更不能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3.*b% ,  
    之所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政策的要求,也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有效举措。 P\MDD@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gL_1~"3KGC  
    为推动招生工作公平、公开、科学进行,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要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一是要求各地在招生时提前开展入学摸底,做好工作准备;二是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三是要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招生政策、范围、程序、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汇总后,市教育局统一在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鼓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加强社会监督。 )c4tGT<  
    三、努力破解义务教育“择校热”难题 7GO9z<m)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解决“择校热”问题,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 Ca'BE#q  
    为解决好这一问题,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原则,一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起始年级严格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另一方面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供给;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等,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难题。 sbmtx/%U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权利 jQ V[zcM  
    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在招生入学中属于弱势群体和优待对象,也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对象,工作中进行了分类强化,专门制定保障措施。一是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323”工程,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二是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要求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三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要求各地实行“零拒绝”“全覆盖”,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问题。四是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群体的教育优待政策。 x eFx!$3  
    五、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ms0V1`  
    近年来,我省依法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扶持政策,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就,涌现了一大批办学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好学校。但仍存在个别民办中小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跨市违规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等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我市也不同程度存在以上现象。因此,一是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行免试入学,支持报名人数多的随机派位招生;二是要求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三是加强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明确提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0;l~B  
    六、普通高中学籍注册规定 RFRXOyGz$  
    录取完成后,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学籍注册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审定的新生名单和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31日前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市教育局报送未报到学生名单,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按照教育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的要求,严禁普通高中学校空挂学籍。凡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市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未达到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凡市域内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未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般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 )8C`EPe  
    七、中考特殊考生加分政策 q~}oU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参加录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2k.x*$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或台办3证明)加10分。 ,y]-z8J  
    2.少数民族考生(须有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加10分(2019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wM Pp  
    3.对东营市户籍、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其女考生(须有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证明)加10分。       2VY7?1Ab(@  
    4.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东政联〔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 D;P=\i>9-  
    八、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l`Ks  
    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精神,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参加高中阶段考试入学的权利,其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G{[w+ObX  
    九、普通中小学招生纪律 F:m6Mf7L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十项严禁”包括:①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②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③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④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⑤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⑥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⑧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⑨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⑩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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